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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全面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2011-07-18 10:56: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灵武政法综治网 

    灵武市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灾害紧急救济制度、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专项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第一,社会救助体系有了制度保证。目前已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灾害应急救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司法援助等制度。

  第二,社会救助资金有了可靠支撑,低保资金筹措机制日渐健全,本机财政预算对社会救助资金不断增加,事关民生的科目不断增设。随着灵武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财政支出更多的向民生领域倾斜。从2008年到2011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由440万元增加到 2100万元。

  第三,困难群众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平稳运行,逐步规范。低保对象做到了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保障对象每年基本稳定在6000多户12000多人。城市低保保障水平从2003年的90元提高到2010年的230元,年均增长20 %,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贴标准由30元提高到158元,年均增长74%;农村低保年保障水平从1999年的200元提高到2010年的1350元,年均增长72 %,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贴标准由17元提高到90元,年均增长 20%。今年3月份,全市社会救助在全区率先实现了统筹一体化,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均等覆盖。目前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已提高到270元,仍居全区前列。

  第四,五保供养水平也在逐年提高。目前,五保供养已经完成了由农民集体供养为主向公共财政保障为主的体制型转变。2011年五保对象为159人,其中集中供养143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5400元;分散供养16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600元。

  第五,城乡医疗救助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都是从2007年开始,2009年就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起步虽晚,见效极快。目前,我市已建立了“资助参合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病救助、临时救助”五方面为一体的普惠性医疗救助体系,救助范围涵盖了全市所有困难群体。几年来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体共5.1万人次,累计救助资金1252万元。(灵武市民政局 惠彦平)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