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高速发展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出现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各种矛盾突出、多发、复杂,而法律规则及程序又处于高度不确定或不健全的状态,因此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势在必行。
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正是在这样一种时代背景下,顺势而来、应运而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作为内蒙古第一区,近年来在社会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中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经验,特别是“大调解”已成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
变上访为下访,百姓说好
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墙上挂着许多锦旗,一面面锦旗不仅是调处中心的荣誉,更是老百姓对“大调解”工作的认可。在众多锦旗中,一面写有“情系百姓,路通万家”的锦旗引起了记者的关注,其落款是时达?天和俪苑业主。在东胜这个高房价地区,房地产纠纷不在少数,那么,调处中心是怎样化解这起矛盾的呢?通过工作人员,记者很快联系到了其中一位名叫郭玉玲的女业主。当听说记者是为集资建房纠纷来采访时,郭玉玲有些激动,她说:“你们真应该给他们宣传一下,党培养这些好干部不容易,我们真是没想到事情能解决的这么好。”
事情得从2007年说起。当年,蒙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组建了蒙凯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凯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同年8月,蒙凯公司向内部职工集资建房。当时部分职工缴纳了内部认购款或者部分房款,后个别职工又将该房转卖给了附近的居民。可是,后来由于企业操作失误,蒙凯公司未能成功将楼盘开发建设,而是将此项目全部转给时达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2010年5月,当已缴款的业主得知情况后,便找到蒙凯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问询此事,得到的答复却是“地产项目已全部转包给时达房地产公司,售房一事由时达决定,我们无房交付”。
眼看东胜的房价一天比一天高,原来三四千元一平米的房子现在已涨到六七千,这样下去不但房子没着落,钱也更不值钱了。这些靠工薪过日子的老百姓这回真得急了,他们采取了封堵蒙凯集团大门的过激行为,准备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
情况非常紧急,东胜区调处中心接到消息后立即赶到现场稳控局势,然后又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就此事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专项讨论。由于本案涉及人数众多且转建后的建筑物由步梯变电梯,再加之东胜区近年来房价上涨迅速,各种情况纠结在一起,使纠纷化解非常困难。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部门以及矛盾双方的积极努力和配合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新建楼房由34户业主先挑,每平米在原价基础上补步梯变电梯的差价850元,四层以上每上一层再补100元差价。这样每平米平均4300元,比当时的市场价还是低了二三千元,所以,业主们都很满意,当时就签了调解协议。
郭玉玲对记者说:“其实老百姓最好说话。虽然调解后我们还是多花了一些钱,但调解部门的干部于情于理都给我们解释的很清楚,我们心服口服,而且,通过“大调解”,使我们本来没抱希望的事解决得这么快、这么好,我们从内心感谢调处中心的干部,他们让老百姓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变扯皮为联动,形成合力
“发挥调解资源整体效应,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是“大调解”的核心。东胜区司法局局长、东胜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刘治远在基层工作多年,曾任历任乡党委副书记、书记;街道办事处书记,有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在调处中心成立以前,他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时常遇到很多部门互相推脱和扯皮的现象。2007年,东胜区将信访、司法、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分散的调解资源有机结合,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司法行政部门主办、调处中心具体受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并实现了“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纪调对接”、“检调对接”、“仲调对接”,将矛盾和纠纷的调处工作纳入党政各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实绩考核范围,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以及“末位警示”,充分发挥调解资源的整体效应。
为了将“大调解”机制落到实处,东胜区成立了由政府区长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政法、信访等部门的“一把手”任成员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宏观部署、政策调研,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任务。
为使调处中心充分履行职能,东胜区委、区政府赋予调处中心五项权力,即矛盾纠纷调处权、分流指派权、调处调度权、调处督办权和调处责任追究建议权。在这五项权力的保障下,形成了调解矛盾纠纷的巨大工作合力。
2009年4月,东胜区万胜西村民小组在东胜区经营管理站进行财务审计期间,擅自将220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转入个人存折进行分配,并剥夺部分村民的分配权。此事一出,立即由政法委牵头,调处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处,并决定由法院依法对土地补偿款进行查封。通过会同有关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大会,及时制定分配方案,使补偿款得到合理分配 ,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及时解决。
“大调解”机制促使多部门协调联动,使调解中心的第二方调解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部门间推诿扯皮的现象,同时,也改变了“优势部门引发矛盾,弱势部门化解矛盾”的被动局面,使过去政府和信访人两方对峙现象得到了根本改变。
变被动为主动,大调解换来大和谐
传统的信访工作总是被动接受,被动应付,难以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自从“大调解”机制运行以来,东胜区组建了五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网络,从最上端的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到最下端的调解信息员,每一级调处网络都在主动发挥作用:搜集纠纷信息,受理、分流、指派、督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度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处,他们用细致、周到、专业的服务,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
2009年9月4日下午,调处中心接到罕台镇某建筑工地的调解信息员申请,称工地有农民工因讨薪围堵工地,阻碍工地正常施工,请求调处中心协助解决。调处中心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将此案分流交办到罕台镇司法所,司法所随即组织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纠纷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最终促使施工方共补偿23名农民工工资及误工等损失费用2.7万元,及时地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有效地避免了事态恶化。
据了解,从2007年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至今,共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430件,调解成功率达95%,成功劝阻、化解群体性事件74批,涉及群众4612人次。 “大调解”使东胜区的越级上访批次明显下降,群众的诉求方式逐渐趋于合法化、理性化,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日益突出。
然而,机制虽好,还要人来运转。东胜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之所以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关键在于东胜区领导干部自上而下心里装着百姓,装着公平正义和社会良知。他们认真对待每一起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愚民、不和稀泥,他们通过公平对调处每一件矛盾,让老百姓触摸执政为民的公仆之心。
“大调解”机制启动以来,东胜区委、区政府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实施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大调解”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建立“大调解”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接待日和包案处理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尽心竭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如今,东胜区各级领导更加充分认识到了大调解具有的亲和性和非对抗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把调解优先的理念积极地运用于调节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中,不仅改进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方法,还改善了干群关系。实践证明,调解是天然的社会救济方法和机制,也是社会救济的主要形式,它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调解在中国绝不仅仅是一种纠纷解决的技术或方式,而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制度性或体制性存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率先建立“大调解”机制,广大调解工作者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调解理念贯彻在具体工作中,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积极转变服务态度,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为魅丽东胜奏响和谐赞歌!(李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