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试点传真> 鄂尔多斯

鄂尔多斯:大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奏响和谐歌

2011-07-15 14:57: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变被动为主动,大调解换来大和谐

    传统的信访工作总是被动接受,被动应付,难以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自从“大调解”机制运行以来,东胜区组建了五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网络,从最上端的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到最下端的调解信息员,每一级调处网络都在主动发挥作用:搜集纠纷信息,受理、分流、指派、督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度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处,他们用细致、周到、专业的服务,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

    2009年9月4日下午,调处中心接到罕台镇某建筑工地的调解信息员申请,称工地有农民工因讨薪围堵工地,阻碍工地正常施工,请求调处中心协助解决。调处中心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将此案分流交办到罕台镇司法所,司法所随即组织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纠纷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最终促使施工方共补偿23名农民工工资及误工等损失费用2.7万元,及时地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有效地避免了事态恶化。

    据了解,从2007年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至今,共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430件,调解成功率达95%,成功劝阻、化解群体性事件74批,涉及群众4612人次。 “大调解”使东胜区的越级上访批次明显下降,群众的诉求方式逐渐趋于合法化、理性化,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日益突出。

    然而,机制虽好,还要人来运转。东胜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之所以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关键在于东胜区领导干部自上而下心里装着百姓,装着公平正义和社会良知。他们认真对待每一起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愚民、不和稀泥,他们通过公平对调处每一件矛盾,让老百姓触摸执政为民的公仆之心。

    “大调解”机制启动以来,东胜区委、区政府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实施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大调解”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建立“大调解”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接待日和包案处理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尽心竭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如今,东胜区各级领导更加充分认识到了大调解具有的亲和性和非对抗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把调解优先的理念积极地运用于调节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中,不仅改进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方法,还改善了干群关系。实践证明,调解是天然的社会救济方法和机制,也是社会救济的主要形式,它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调解在中国绝不仅仅是一种纠纷解决的技术或方式,而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制度性或体制性存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率先建立“大调解”机制,广大调解工作者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调解理念贯彻在具体工作中,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积极转变服务态度,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为魅丽东胜奏响和谐赞歌!(李丽莎)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