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农村的社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农村繁荣发展、长治久安的政治基础。2010年,肃宁县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提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四个全覆盖”工作思路,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实践。
肃宁县隶属沧州市,总面积525平方公里,辖6镇3乡、253个行政村,总人口33万。京九、朔黄两条铁路和大广、沧保两条高速分别在肃宁交叉,形成“双黄金十字”。得天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使肃宁成为环渤海经济隆起带上一个新的重要交通枢纽。
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占尽天时地利的肃宁县在经济上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全县已初步形成裘皮制衣、针纺服装、五金电料、食品加工四大特色主导产业。2005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皮革协会正式授予肃宁“中国裘皮之都”称号。2009年,肃宁县被中央综治委评为“2005-2008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作为传统农业大县,肃宁县33万人口中有29万在农村,农村问题解决得好坏,关系全县发展大局。因此,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肃宁县委、县政府牢牢抓在手上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工作中,他们注意到,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分配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原有的以生产队为基础的组织体系被打破,农民也由公社社员的集体成分分化成个体成分。但由于农村社会管理组织建设没有及时转型,不能对农民形成有效管理,农村社会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群众邻里守望、团结互助的观念越来越淡化,利益纠纷不断,各类社会矛盾明显增加;村民自治还存在“半截子民主”现象,村民对村里重大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还没有一个平台来实现;农民实现共同富裕还缺乏一个有效载体,急需解决好一个“船和桥”的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职能也有所弱化,甚至有的领域出现了党组织建设的空白点。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农村发展缓慢,严重制约了新农村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作为县级党委和政府怎样才能带领农民顺利到达新农村的“幸福彼岸”?对此,肃宁县委、县政府做了冷静地思考。通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他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要彻底解决当前农村稳定和发展两大问题,就必须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切实把农民组织起来,使农民真正成为推进农村稳定与发展的主体力量。正是基于此,他们针对肃宁实际,创造性地实施了“四个全覆盖”工作模式,即基层党的组织全覆盖、基层民主组织全覆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全覆盖和农村维稳组织全覆盖。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和统领,以村代会为平台,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村维稳组织为骨架,以服务群众和协调、整合农村各方利益为职能,努力打造一张覆盖整个农村和广大农民的农村社会管理网络,从而把分散的个体农民组织、发动起来,化解各类矛盾,提供致富载体,解决发展难题。
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肃宁县适应市场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打破以行政村为单位的传统模式,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在条件成熟的村建立党总支,再按行业、产业和党员分布情况设立党支部。把党的组织建到各种经济组织、综治维稳组织和基层民主组织中去,建到园区、社区中去,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具体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步推进。这样,党的领导又有了新领域,党的组织活动又有了新阵地,党员发挥作用也有了新平台。群众在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党员走到哪里,党组织就跟到哪里,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优势、服务优势。带领群众一起抓稳定、闯市场、搞生产。不仅解决了如何把农民组织起来的问题,而且解决了由谁来组织农民的问题,使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工作的方式初步实现了由直接决策到出谋划策,由直接指挥到引导服务,由直接领办到搭建发展平台的转变,从而大大提高了社会管理的有效性、针对性以及对农村社会的可控性。同时,通过党的组织全覆盖,把一批有本事、有威信、懂经营、会管理、群众认可的“能人”,紧紧吸引到党组织周围,使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2010年以来,肃宁县在农村新建各类党总支10个、党支部18个、党小组1641个。这就使群众在生产生活的各个重要环节,时时处处能够感受到党的关怀,为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基层民主组织全覆盖
即在村级组织中建立村代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民主组织。将村代会建成常设性议事、决策机构,每5-15户推选1名村民代表,组成村代会,作为村民参政、议政的主要平台。整合现有各监督组织,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能整合为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村级事务的监督。这样,就形成了党支部领导、村代会决策、村委会执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村级组织新架构。凡是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大事,都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由村代会和村监会全程监督。既把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突显出来,也把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决策重大问题的权利通过村代会的形式发挥出来。还进一步明确了村级各组织的职责,理顺了工作关系,改变了过去由村干部包揽村政村务的做法,真正实现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这一模式,一方面解决了过去“村两委”班子“两张皮”的问题,实现了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政权化、法制化;另一方面,在这样一种模式下,人是大家选的,事是大家定的,钱是大家管的,过程是大家看着的,群众情绪得以理顺,村干部行为得到了规范,干群关系也得到了改善。尤其是一些村民代表,由过去的“消极面”变为“积极面”,主动配合“村两委”开展群众工作,改变了过去村干部“单打独斗、费力不讨好”的局面。在建立村代会之前,在肃宁县,个别村群众上访不断,推行这一模式之后,农村信访量明显减少,2010年以来,全县农村上访量同比下降70%。
目前,肃宁县253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村代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两个民主组织的建立健全工作,基层民主组织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