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山东省泰安市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后,泰安市委、市政府把试点工作作为头等政治任务,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整体推进,目前综合试点工作正健康、深入、扎实推进。
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泰安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委员会主任杨鲁豫,高度重视并亲自部署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强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2011年初,杨鲁豫主持召开泰安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综治办《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集体研究讨论《泰安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和《泰安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项目分工》,明确了综合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2011年1月13日,杨鲁豫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全省政法暨维稳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进一步研究泰安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分工》等相关事宜,并就开展综合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精心谋划,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组织开展好试点工作,以优异成绩交一份合格的答卷,不辜负中央和省委的信任和期望。
1月29日,泰安市委、市政府召开“泰安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动员大会”。杨鲁豫作动员讲话,要求在全面部署安排的前提下,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创新:一是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创新;二是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创新;三是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创新;四是要推进社会动态协调体系创新;五是要推进社会重点特殊人员群体服务管理创新;六是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七是要推进互联网和“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八是要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创新。
综合试点工作中,杨鲁豫多次做出批示安排,要求各级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加强社会建设的高度认识和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督促召开泰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座谈会、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会等一系列工作会议,不断深化综合试点工作。
3月7日,杨鲁豫主持召开泰安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确立了综合试点工作重点突破的“五大工程”:一是“平安协会”建设工程。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四项原则,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和专业性"平安协会"组织,抓好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做到章程合法化、机制科学化、管理制度化、运作规范化,确保平安协会健康发展。二是社会矛盾化解工程。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人民调解工作平台,成立市调解指导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和人事劳资争议调解委员会,完善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化解流程,健全完善从受理到分流交办、挂牌督办直至销案的一条龙办理机制,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三是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程。五类重点青少年帮助教育和预防犯罪、刑释解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实现新突破。四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四防"建设体系。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着力构建信息化引领、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结合、专门力量与群防群治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建立防范严密、控制有力、全方位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五是综治工作中心效能建设工程。整合维稳力量,规范工作运行程序,继续抓好"九统一"、"六规范"标准的落实,建立综治工作中心信息平台,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实现矛盾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勤、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切实提高实战能力和水平。杨鲁豫就视察检查和座谈情况对当前综合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深化对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认识。二是把社会管理创新创新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结合好,切实通过综合试点最大化地激活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实现改革成果人人共享的目标。三是加大各项创新工作的推进力度,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力争总结、推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在全国有影响、有价值的工作经验。四是加强协调督导,全面推动工作开展。五是搞好综合试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助推泰安“强市名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洪 勇 记者 徐新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