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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检察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得实效

2011-03-22 15:44: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广东3月22日电(通讯员李梅奎)2010年以来,龙岗区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方式,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以综合治理为切入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针对深圳市、区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隐患严重问题,成立由承办人组成的专题调研组,深入龙岗坂田雪象学校、布吉东升中学等中小学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调研。通过开展随机问卷调查、与教师进行座谈等方式,分析校园恶性案件发生的原因,提出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及设置专职校园安全员等对策,形成的《关于对龙岗区学校学生随身携带刀具情况的调研》一文得到上级重视和肯定。主动与龙岗公安分局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整治、提升校园环境的安全性等进行沟通协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切实改善校园周边区域治安环境。

    二是以延伸监督功能为切入点,加强重点人群的帮扶管理。一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的现象和部分在校学生携带刀械上学的情况,深入中小学,开展“送法进学校”捐赠图书活动,丰富中小学生精神生活。为未成年人举办法制教育讲座,结合龙岗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危害,告诫未成年人远离、杜绝不良行为及违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二是针对生活困难、无经济能力聘请律师的上访人,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联手”,制定《关于在处理涉检信访事项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联合接访、设立联络点及加强专题调研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为来访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使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信访人不仅得到法律专业知识的指引,而且获得生活困难救济。

    三是以创新监督方式为切入点,促进依法规范行政管理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机关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滥作为、不按法定程序行政等现象,以办理申诉案件为契机,及时帮助行政机关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强化社会管理。告诫涉案行政机关严格遵守相关行政程序,尊重、维护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主动与涉案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沟通联系,对行政机关的事后处理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涉案行政机关落实新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得到有效维护,避免矛盾冲突的再次发生。

    四是以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管理作用。以执法办案为切入点,对在办案中所发现的涉案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的腐败现象、制度不完善、监管漏洞、职工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仲裁裁决、法院判决执行不力、违规违法执行和不按诉讼程序审案的现象,依法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完善建议,纠正违规司法行为,并对涉案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通过采取定期回访、召开座谈会、举办廉政教育讲座等方式督促其整改,确保检察建议起到实效。2010年,该院共发送检察建议22 份,收到书面回复整改的 13份、直接进行整改的7份,回复率达90.9% 。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发案单位在建章立制、科学管理、规范执法、预防和减少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