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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关爱失足少年 唤醒迷途青春

2010-08-26 17:56: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生日当天的判决

“我要将法院的判决书视为终生受益的生日礼物,不辜负法官的信任,努力改过自新,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青年。”近日,一名花季少女小吴在法庭上做出庄严承诺,而这一天正是她的生日。

小吴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一年前,因为自己的手机丢失未能找回,她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小吴先后10次盗窃他人手机,数额达7300余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少年审判庭法官受理此案后,仔细分析案情,结合小吴的心理特点和犯罪动机,耐心地对小吴进行了感人至深的教育。很快,小吴在其家长的协助下,赔偿了10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以真诚悔罪的态度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了体现对小吴的关爱和教育挽救,法院还特意选择了小吴生日当天进行宣判,依法判处小吴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庭上的小吴非常感谢法院能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当场流下了悔悟的泪水,并向法官做出了自己的庄严承诺。在缓刑考验期间,小吴认真遵守缓刑规定并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的公益活动。为了弥补过去因年幼无知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回报法官的信任和关爱,小吴还把春节节省下来的2000元钱全部捐给了希望工程,并表示将来还要尽可能的多帮助一些失学儿童,将少年法官给予的爱传递到更多人的心中。

“法官妈妈”尚秀云

在海淀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实践中,培养出了以“法官妈妈”尚秀云为典型代表的一批优秀法官。

“琢璞为玉育新苗,铁面慈心法官情。”这是未成年被告人张某在以591分的优异成绩考取了某全国重点大学后,给尚秀云法官送来的锦旗上面写的话。张某是个十分聪明的孩子,品学兼优。可是在他16周岁那一年,张某竟然带领三名同学,盗窃10余起,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依照法律,尚秀云法官对他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宣判后,法官没有中断对他的教育帮助,在家长、老师和法官的帮助下,张某的思想取得了很大进步,他更加刻苦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为了让孩子不因曾受到刑事处罚而影响今后的发展,尚秀云法官还对张某的前科能否限制公开的问题与学校进行了沟通,最终张某所在的学校同意将张某的前科材料转由法院保存。

“每当我看到那些站在刑事被告席上的花季少年,我的心情总是无比沉重。他们的行为危害了社会,毁了自身的前程,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不幸和痛苦,更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我作为一名少年法庭的法官,也作为一位母亲,从哪个角度而言,我都有责任在公正司法的同时,教育、挽救这些失足的孩子。”尚秀云说。

多项机制推进少年审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有着光荣的历史,它见证了中国少年审判事业的发展。仅2009年,该院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8件,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221人,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无一件上诉。

海淀法院今年以来不断采取措施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尤其是未成年犯帮教机制,将少年审判事业推向前进。其中,主动将外地来京缓刑少年纳入帮教范围、定期开展非监禁刑少年暑期座谈、通过设立助学专项奖金等多种形式拓宽判后救助、引入矫正网瘾等多项心理辅导机制、推动解决未成年犯的求学困难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等创新举措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6月1日,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还在海淀法院成立了“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海淀区人民法院院长鲁为表示,将会继续坚持不懈地进行探索和实践,不断为我国少年审判事业贡献新的力量。(殷华#

[责任编辑:闫天舒]